各区县科技局、湖州开发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高质量推进全市众创空间建设,根据《湖州市众创空间认定和备案管理办法》(湖市科工发〔2018〕3号),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湖州市众创空间认定(备案)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湖州市众创空间认定(备案)条件的众创空间,向所在区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报《湖州市众创空间认定(备案)申报书》(见附件),同时提交独立法人(依托机构)证明文件,孵化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等附送材料(详见申报书附送材料清单)。
二、申报单位要以推进科技型小微企业成长和创业团队创新创业为核心,从集聚创新创业者情况、技术创新服务情况、创业融资服务情况、建立创业导师队伍情况、开展创业教育培训和活动情况,及其他富有特色的“双创”服务情况等重点方面,认真填写《湖州市众创空间认定(备案)申报书》。
三、各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有针对性地结合众创空间建设运营情况做好指导工作,对申报材料审核同意后,向市科技局出具推荐函。
四、申报材料均一式3份,电子版申报材料于截止时间之前发送至指定邮箱fhqxh@vip.163.com。(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要求,申报材料需通过市专项资金管理监督平台申报,经科技部门查漏补缺后填报,具体以补充通知为准)。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20日。
五、联系人:
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 史鸿彬 0571-88217770
湖州市科技局高新处 袁雄健 0572-2667129
E-mail:fhqxh@vip.163.com
湖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