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就创联发〔2018〕1号
湖州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进一步扶持大学生就业创业新十条配套实施办法的通知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力社保局,开发区社发局,度假区统战部: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扶持大学生 就业创业新十条政策(试行)的通知》(湖政办发〔2017〕10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制定了相关配套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切实加强宣传并认真贯彻落实。
本实施办法由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湖州市实训(实习)生活补贴、一次性用工补贴、应聘补贴和招聘补贴实施办法
2.湖州市区创业扶持补贴实施办法
3.湖州市创业典型奖补类补贴实施办法
4.湖州市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实施办法
5.湖州市区大学生就业补贴实施办法
6.湖州市区大学生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
7.湖州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及创业孵化补贴实施办法
8.湖州市人才工作站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9.湖州市区网络创业认定办法
湖州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
2018年1月19日
抄送:市各县有关单位
湖州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8年1月19日印发
附件1
湖州市实训生活补贴、一次性用工补贴、应聘补贴和
招聘补贴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拓宽大学生招引渠道,有效招引大学生来湖就业创业,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扶持大学生就业创业新十条政策(试行)的通知》(湖政办发〔2017〕108号)精神,现就实训生活补贴、一次性用工补贴、应聘补贴和招聘补贴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实训生活补贴
(一)补贴对象
经学校推荐到湖州已正式建立及备案的实训基地(机关、事业单位除外)开展实训活动的在校大学生和校方带教人员。
实训是指在校大学生寒暑假假期内和毕业年度内(最后一个学年)进行的相关实训、实习和实践活动。
实训基地包括:经县区及以上人力社保或相关部门认定并备案的各类实训、实习和实践基地。已经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可直接按同级实训基地备案。
已与湖州市建立地校合作关系的高校学生在湖企业参加实训的均可申请生活补贴。
(二)补贴标准
1.补贴内容。具体指实训期间生活补贴。
2.补贴金额。每月1000元/人。实训补贴可按周计算,即每满一周按250元/人计算。
3.补贴时限。实训基地可根据相关要求,合理设置期限:寒假实训一般不超过1个月;暑假实训一般不超过2个月;毕业实训(最后一个学年内开展的实训活动)一般不超过6个月,确因岗位特殊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报县区及以上人力社保部门备案核准后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补贴流程
实训结束后,实训基地应及时向受理部门(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政务服务大厅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窗口)申报《大学生来湖实训生活补贴申报表》(附表1),提供实训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大学生实训推荐表(或鉴定表、协议书)等材料;有带教人员的,填报《大学生来湖实训校方带教人员生活补贴申报表》(附表3)并附学校出具的公函。受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大学生来湖实训生活补贴汇总审核表》(附表2)或《大学生来湖实训校方带教人员生活补贴汇总审核表》(附表4),由市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市财政部门按人力社保部门审定的补贴对象、补贴金额予以拨付。
审核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
二、一次性用工补贴
(一)补贴对象
已正式建立及备案的实训基地(机关、事业单位除外)以及吸纳地校合作关系的高校学生在湖参加实训的企业。
(二)补贴标准
1.补贴内容。对组织大学生实训且实训结束后直接招用满3个月的,按人数给予一次性用工补贴。
2.补贴金额。2000元/人。
(三)补贴流程
大学生毕业后直接被原实训基地招用满3个月的,实训基地应及时向受理部门(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政务服务大厅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窗口)申报《湖州市企业一次性用工补贴申报表》(附表5),并提供基地原实训学生花名册、招用人员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受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湖州市企业一次性用工补贴汇总审核表》(附表6),由市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市财政部门按人力社保部门审定的补贴对象、补贴金额予以拨付。
审核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
三、应聘补贴
(一)补贴对象
应邀参加政府部门统一组织的在湖人力资源交流活动的湖州市外高校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
(二)补贴标准
1.补贴金额。省内300元/人次、省外500公里以内地区500元/人次、500公里以外1000公里以内地区1000元/人次、1000公里以外地区1500元/人次。
2.距离计算。一般按照从湖州市到毕业生就读高校所在城市的铁路或高速公路距离确定公里数。
(三)补贴流程
应邀参加人力资源交流活动的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在活动现场填报《大学生来湖应聘补贴申报表》(附表7),并提交学生证、身份证和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在交流活动结束后,组织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大学生来湖应聘补贴汇总审核表》(附表8),由市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市财政部门按人力社保部门审定的补贴对象、补贴金额予以拨付。
审核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
四、招聘补贴
(一)补贴对象
参与政府部门统一组织的赴中西部等地区招才引智活动的企业。
(二)补贴标准
1.补贴内容。包括赴外招聘活动城市间往返交通费、活动期间的住宿费。
2.补贴上限。省外500公里以内地区1000元/人次、500公里以外1000公里以内地区2000元/人次、1000公里以外地区3000元/人次。
3.距离计算。一般按照从湖州市到拟招聘城市的铁路或高速公路距离确定公里数。
4.金额计算。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标准参照机关工作人员出差确定。同一企业同一次活动补贴人数为1人。组织单位已统一安排且承担交通或住宿费用的,不重复补贴。同一次招聘活动先后前往不同省份及城市的,补贴上限参照具体城市距离累计计算。
(三)补贴流程
参与赴外招聘活动的企业,在招聘活动结束后向组织单位申报《湖州市企业招聘补贴申报表》(附表9),组织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湖州市企业招聘补贴汇总审核表》(附表10),由市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市财政部门按人力社保部门审定的补贴对象、补贴金额予以拨付。
审核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
五、其他
1.人力社保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如查实申请对象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的,有权取消申请对象补贴资格,追缴已补贴的资金,并记入企业、个人诚信档案。
2.实训基地管理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3.本办法关于实训生活补贴、一次性用工补贴的条款,适用于企业注册地在开发区、度假区范围内的实训基地;关于应聘补贴的条款,适用于市人力社保部门统一组织的在湖人力资源交流活动;关于招聘补贴的条款,适用于市级部门统一组织的赴中西部等地区招才引智活动;县区可参照执行或根据本地实际自行制定相关办法。
附表:1.《大学生来湖实训生活补贴申报表》
2.《大学生来湖实训生活补贴汇总审核表》
3.《大学生来湖实训校方带教人员生活补贴申报表》
4.《大学生来湖实训校方带教人员生活补贴汇总审核表》
5.《湖州市企业一次性用工补贴申报表》
6.《湖州市企业一次性用工补贴汇总审核表》
7.《大学生来湖应聘补贴申报表》
8.《大学生来湖应聘补贴汇总审核表》
9.《湖州市企业招聘补贴申报表》
10.《湖州市企业招聘补贴汇总审核表》
附表1
大学生来湖实训生活补贴申报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学生基本情况 | 姓 名 | |||
学 历 |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就读院校 | ||||
就读专业 | 正常毕业时间 | |||
本人开户银行及账户 | ||||
实训 情况 | 实训基地名称 | |||
实训主要内容 | ||||
实训时间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申请 补贴 金额 |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实训 基地 审核 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受理 部门 意见 |
初审:
复审:
审核: (盖章) 年 月 日 |
附表2
大学生来湖实训生活补贴汇总审核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 电话 | 就读 院校 | 就读专业 | 正常毕业时间 | 本人开户银行及账户 | 实训基地 名称 | 实训 时间 | 申请 补贴 | 实际审核补贴 | 备注 | ||
合计 | 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 | |||||||||||||
受理部门意见 | 市人力社保部门意见 | 市财政部门意见 | ||||||||||||
初审:
复审: (盖章) 审核: 年 月 日 |
(盖章) 年 月 日 |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本表一式三份,受理部门、市人力社保部门、市财政部门各一份。
附表3
大学生来湖实训校方带教人员
生活补贴申报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带教老师基本情况 | 姓 名 | |
职 务 |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工作院校 | ||
本人开户银行及账户 | ||
实训 带教 情况 | 实训基地名称 | |
带教内容 | ||
带教时间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申请 补贴 金额 |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实训 基地 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受理 部门 意见 |
初审:
复审:
审核: (盖章) 年 月 日 |
附表4
大学生来湖实训校方带教人员生活补贴汇总审核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工作院校 | 本人开户银行及账号 | 带教实训基地 | 申请补贴 | 实际审核补贴 | 备注 | ||
合计 | 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 | |||||||||||
受理部门意见 | 市人力社保部门意见 | 市财政部门意见 | ||||||||||
初审:
复审: (盖章) 审核: 年 月 日 |
(盖章) 年 月 日 |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本表一式三份,受理部门、市人力社保部门、市财政部门各一份。
附表5
湖州市企业一次性用工补贴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基地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社会信用代码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单位地址 | ||||||||||
单位开户银行及账户 | ||||||||||
招用人员基本情况 | ||||||||||
序号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毕业 院校 | 毕业 时间 | 学历 | 实训 时间 | 联系 电话 | 参保 时间 | ||
申请 补贴 金额 |
招用实训学生 人,按每人 元标准计算, 申请企业一次性用工补贴共计 元。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受理 部门 意见 |
初审:
复审:
审核: (盖章) 年 月 日 |
附表6
湖州市企业一次性用工补贴汇总审核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实训基地名称 | 法定 代表人 | 社会信用 代码 | 招用 人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申请 补贴 | 实际审核补贴 | 备注 |
合计 | 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 | ||||||||||
受理部门意见 | 市人力社保部门意见 | 市财政部门意见 | |||||||||
初审:
复审: (盖章) 审核: 年 月 日 |
(盖章) 年 月 日 |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本表一式三份,受理部门、市人力社保部门、市财政部门各一份。
附表7
大学生来湖应聘补贴申报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学 生 基 本 情 况 | 姓 名 |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就读院校 | ||
就读专业 | ||
院校所在城市 | ||
本人银行账户 | ||
开户行 | ||
组织 单位 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受理 部门 意见 |
初审:
复审:
审核: (盖章) 年 月 日 |
附表8
大学生来湖应聘补贴汇总审核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籍贯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就读院校及 所在城市 | 就读专业 | 本人银行账户及开户行 | 申请 补贴 | 实际审核补贴 | 备注 | |
合计 | 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 | |||||||||||
受理部门意见 | 市人力社保部门意见 | 市财政部门意见 | ||||||||||
初审:
复审: (盖章) 审核: 年 月 日 |
(盖章) 年 月 日 |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本表一式三份,受理部门、市人力社保部门、市财政部门各一份。
附表9
湖州市企业招聘补贴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社会信用代码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单位地址 | ||||
单位开户银行及账户 | ||||
参加 赴外 招聘 活动 情况 | 活动名称 及地点 | |||
城市间距离 (在□勾选) | □省外500公里以内 □500公里以外1000公里以内 □1000公里以外 | |||
往返时间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参加人员 及往返 交通情况 | 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 |||
出发(车次/航班): 票价: 元 | ||||
返回(车次/航班): 票价: 元 | ||||
申请 补贴 金额 |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
组织 单位 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受理 部门 意见 |
初审:
复审:
审核: (盖章) 年 月 日 |
附表10
湖州市企业招聘补贴汇总审核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出差人数 | 交通费 | 住宿费 | 单位开户银行及账户 | 申请补贴 | 实际审核补贴 | 备注 | |
合计 | 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 | ||||||||
受理部门意见 | 市人力社保部门意见 | 市财政部门意见 | |||||||
初审:
复审: (盖章) 审核: 年 月 日 |
(盖章) 年 月 日 |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本表一式三份,受理部门、市人力社保部门、市财政部门各一份。
附件2
湖州市区创业扶持补贴实施办法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湖政发〔2015〕30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深入推进大学生创业十条扶持政策的通知》(湖政办发〔2017〕28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扶持大学生就业创业新十条政策(试行)的通知》(湖政办发〔2017〕108号)精神,现就市区创业扶持相关补贴事项明确如下:
一、租金补贴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在市区范围内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或从事个体经营,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重点人群可以享受租金补贴:
1、2015年1月1日以后初次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2、在市级相关部门认定的湖州科技城、特色小镇、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小微企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等各类创新创业平台内租用经营场地(大学生不受经营场地限制)且租赁期限在平台认定之后。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1、大学生:每年按经营场地年租金的50%且最高不超过10000元;
2、其他重点人群:每年按经营场地年租金的20%且最高不超过3000元。
租金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三)申报程序
1、申请
创业租金补贴实行“先付后补”,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向市就业局申请补贴,并提交以下材料:
(1)《湖州市区创业租金补贴申请表》(附表1);
(2)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校大学生需提供学生证,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湖州市区户籍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湖州市区户籍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湖州市区户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需提供军官转业证或退伍证,湖州市区户籍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4)经营场地租赁协议和租金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在市区内有多处经营场地的,须选定其中一处作为申报的经营场地);
2、审核拨付
市就业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湖州市区创业租金补贴汇总审核表》(附表2),由市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市财政部门按人力社保部门审定的补贴对象、补贴资金予以拨付。
审核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
二、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2015年1月1日以后在市区范围内初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下同)的重点人群。
(二)补贴标准
1、大学生初次创办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以企业实际参保为准),给予企业法定代表人连续3年的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
2、大学生初次创办信息经济、高端装备、健康产业、休闲旅游、金属新材、绿色家居、现代纺织、时尚精品、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现代物流等十二大重点产业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以企业实际参保为准),给予企业法定代表人连续3年的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3万元、第二年2万元、第三年1万元。
3、大学生初次创办其他类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其他重点人群初次创办各类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给予法定代表人1万元的创业补贴,取得营业执照时先给予3000元补贴,正常经营并依法在所创办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再给予7000元补贴。
享受创业补贴后,不再享受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三)申报程序
1、申请
(1)大学生创办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及十二大重点产业企业。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者向市就业局申请补贴,第一年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湖州市区创业补贴申请表》(附表3);
②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校大学生需提供学生证,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湖州市区户籍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湖州市区户籍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湖州市区户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需提供军官转业证或退伍证,湖州市区户籍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第二、三年申报补贴时需提供《湖州市区创业补贴申请表》(附表3)。
(2)大学生创办其他类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其他重点人群创办各类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
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向市就业局申请补贴:取得营业执照申请3000元创业补贴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湖州市区创业补贴申请表》(附表3);
②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校大学生需提供学生证,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湖州市区户籍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湖州市区户籍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湖州市区户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需提供军官转业证或退伍证,湖州市区户籍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正常经营并依法在所创办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申请7000元创业补贴时,需提供《湖州市区创业补贴申请表》(附表3)。
2、审核拨付
市就业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湖州市区创业补贴汇总审核表》(附表4),由市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市财政部门按人力社保部门审定的补贴对象、补贴资金予以拨付。
审核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
三、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2015年1月1日以后在市区范围内初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带动3人及以上就业(不包括创业者本人,以企业实际参保为准,带动就业人员须为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和本市户籍人员)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重点人群。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带动3人就业的每年2000元;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每增加1人再给予1000元,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其中从事农村电子商务创业的,补贴标准上浮20%。
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三)申报程序
1、申请。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向市就业局申请补贴,并提交以下材料:
(1)《湖州市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附表5)、《湖州市区创业带动就业明细表》(附表6);
(2)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校大学生需提供学生证,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湖州市区户籍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湖州市区户籍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湖州市区户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需提供军官转业证或退伍证,湖州市区户籍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2、审核拨付
市就业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湖州市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汇总审核表》(附表7),由市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市财政部门按人力社保部门审定的补贴对象、补贴资金予以拨付。
审核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
本办法所指重点人群是指大学生、湖州市区户籍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申请享受扶持政策的期限为初次创业或登记注册后的3年内。
人力社保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如查实申请对象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的,有权取消申请对象补贴资格,追缴已补贴的资金,并记入企业、个人诚信档案。
本办法适用于创业注册地在开发区、度假区范围内的创业主体。三县及吴兴区、南浔区根据本地实际自行制定实施办法。
附表: 1.湖州市区创业租金补贴申请表
2.湖州市区创业租金补贴汇总审核表
3.湖州市区创业补贴申请表
4.湖州市区创业补贴汇总审核表
5.湖州市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
6.湖州市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明细表
7.湖州市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汇总审核表
附表1
湖州市区创业租金补贴申请表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姓名 |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就业创业证编号 | ||||||||
户口所在地 (或高校)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码 | ||||||||||
申请人类别 | □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持证残疾人 | |||||||||
营业执照名称及 注册时间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经营地址 | ||||||||||
租赁房屋产权证号 | 房屋所有权人 | |||||||||
签定租赁协议期限 |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社会保障卡卡号及开户银行 | ||||||||||
年租金(元/年) | 申请租金补贴(元) | |||||||||
市就业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初审: 复审: 审核: |
附表2
湖州市区创业租金补贴汇总审核表
年 月 日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姓名 |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号码 | 单位所属平台或注册地 | 补贴金额 | 开户银行及账号 | ||||
合计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小写: ) | ||||||||||
市就业局意见 | 初审: 复审: 审核: (盖章) 年 月 日 | 市人力社保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财政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三份,市财政局、市就业局经办科室和财务科各一份。
附表3
湖州市区创业补贴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
户籍所在地 | |||||||||||||||||||||
人员 类别 | □在校大学生 □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 □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持证残疾人 | ||||||||||||||||||||
就业创业证编号 | 办证时间 | 联系电话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产业门类 | ||||||||||||||||||||
营业执照 名称 | 注册登记时间 | ||||||||||||||||||||
经营地址 | |||||||||||||||||||||
创业类型 | □企业 □个体工商户 □网络创业 | 参保时间 | |||||||||||||||||||
申请补贴金额 | 计 元 | 社保卡开户行及卡号 | |||||||||||||||||||
申请人意见 | 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现承诺本人所提供信息及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如有虚假,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市就业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初审: 复审: 审核: |
附表4
湖州市区创业补贴汇总审核表
年 月 日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姓名 |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号码 | 创业类型 | 补贴金额 | 开户银行及账号 | ||||
合计金额(大写): 万 仟元整 (小写: ) | ||||||||||
市就业局意见 | 初审: 复审: 审核: (盖章) 年 月 日 | 市人力社保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财政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三份,市财政局、市就业局经办科室和财务科各一份
附表5
湖州市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文化 程度 | 身份证号码 | ||||||||||||
户籍所在地 | 市(区) 街道(镇) 社区(村) | ||||||||||||||
人员类别 | □在校大学生 □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 □就业困难人员 □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持证残疾人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就业创业证编号 | |||||||||||||
创业时间 | 营业执照 名称及编号 | ||||||||||||||
经营地址 | 经营期限 | ||||||||||||||
带动就业人数 | 申请补贴金额 | 合计 元 | 联系电话 | ||||||||||||
申请人意见 | 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现承诺本人提供信息及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如有虚假,自愿承担一切责任。
签字: 年 月 日 | ||||||||||||||
市就业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初审: 复审: 审核: |
附表6
湖州市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明细表
序号 | 招用人员 姓名 | 性别 | 招用人员身份证号码 | 人员类型 | 就业 时间 | 本单位参保时间 | 联系电话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时间: 年 月
附表7
湖州市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汇总审核表
年 月 日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姓名 |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 | 带动就业人数 | 补贴金额 | 开户银行及账号 | |||||
合计金额(大写): 万 仟 佰元整 (小写 ) | |||||||||||
市就业局意见 | 初审: 复审: 审核: (盖章) 年 月 日 | 市人力社保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财政 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三份,市财政局、市就业局经办科室和财务科各一份
附件3
湖州市创业典型奖补类补贴实施办法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深入推进大学生创业十条扶持政策的通知》(湖政办发〔2017〕28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扶持大学生就业创业新十条政策(试行)的通知》(湖政办发〔2017〕108号)精神,现就大学生创业典型评选、创业项目补贴办法明确如下:
一、创业典型评选奖励
(一)评选范围
在本市范围内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大学生。
(二)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创业经历在同行中具有较强的典型示范作用;
2、创办主体在本市范围内注册登记满1年以上,生产经营正常,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无拖欠员工工资行为;
3、创办主体年销售收入在200万元以上或带动就业10人以上(以参加社保为准)。
(三)评选程序
大学生创业典型一般每年评选10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推选
创业典型的评选通过推荐方式进行,原则上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市级成员部门可推荐本领域1-2名候选人,各县区推荐2-3名候选人(由县区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市级以上大学生创业示范园推荐1-2名候选人,并附下列材料:
(1)《湖州市大学生创业典型候选人推荐表》(附表1);
(2)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中提交的复印件需由推荐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加盖公章。
2、评审
市就业局组织人员开展实地调查,重点核实创业典型候选人相关创业事迹、经营状况等情况,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候选人情况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分情况,确定大学生创业典型拟入围人选。
3、公示认定
拟入围人选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提交市人力社保局研究确定并发文。
4、表彰奖励
对授予大学生创业典型的人员,颁发荣誉证书,给予创业典型奖励10000元。由市就业局填写《湖州市创业典型补贴汇总审核表》(附表2),经市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市财政部门按人力社保部门审定的补贴对象、补贴资金予以拨付。
二、创业示范补贴
参加市级及以上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门主办的创业大赛并获奖,经营实体和注册地均在湖州市的创业项目,可以享受创业示范补贴。
(一)补贴标准
1、在湖高校大学生创业大赛一等奖1万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5000元;
2、市级创业大赛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8万元、三等奖5万元;
3、省级创业大赛一等奖15万元、二等奖12万元、三等奖10万元;
4、国家级创业大赛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17万元、三等奖15万元。
(二)申报程序
1、申请
创业大赛结束后,大赛获奖者向市就业局申报创业示范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
(1)湖州市创业示范补贴申请表(附表3);
(2)大赛通知、获奖结果公布文件或证书;
2、审核拨付
市就业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湖州市创业示范补贴汇总审核表》(附表4),由市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市财政部门按人力社保部门审定的补贴对象、补贴资金予以拨付。审核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
三、创业项目征集补贴
创业项目征集通过创业大赛的形式进行,对参加市政府或市人力社保局主办的市级创业大赛(含在湖高校在校大学生创业大赛,下同)并被评为一、二、三等奖或优胜项目的,可征集入创业项目库。
(一)征集补贴标准
对征集入库的创业项目所有者,按每个创业项目2000元的标准享受征集补贴(对已领取营业执照并获得市级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的,给予创业示范补贴,不再发放征集补贴)。
(二)申报程序
1、申请
创业项目所有者填写《湖州市创业项目征集登记表》(附表5)报市就业局。
2、公示拨付
市就业局对拟征集入库的创业项目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湖州市创业项目征集补贴汇总审核表》(附表6),由市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市财政部门按人力社保部门审定的补贴对象、补贴资金予以拨付。审核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
四、创业项目采用补贴
市级创业项目库中的创业项目被湖州市区创业者采用、并在湖州市区领取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项目所有者创业项目采用补贴。
(一)采用补贴标准
每采用1次1000元,最高不超过5000元。
(二)申报程序
1、申请
项目所有者填写《湖州市区创业项目采用补贴申报表》(附表7)报市就业局,并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采用方身份证及复印件;
(2)项目采用方经营场地的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协议(6个月以上);
2、审核拨付
市就业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湖州市区创业项目采用补贴汇总审核表》(附表8),由市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市财政部门按人力社保部门审定的补贴对象、补贴资金予以拨付。审核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
人力社保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如查实申请对象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的,有权取消申请对象补贴资格,追缴已补贴的资金,并记入企业、个人诚信档案。
本办法中创业典型评选、创业示范补贴、创业项目征集补贴适用于创业注册地在湖州市范围内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采用补贴适用于采用方注册地在开发区、度假区范围内的创业项目,三县及吴兴区、南浔区根据本地实际自行制定实施办法。
附表:1.湖州市大学生创业典型候选人推荐表
2.湖州市大学生创业典型补贴汇总审核表
3.湖州市创业示范补贴申报表
4.湖州市大学生创业示范补贴汇总审核表
5.湖州市创业项目征集登记表
6.湖州市创业项目征集补贴汇总审核表
7.湖州市区创业项目采用补贴申报表
8.湖州市区创业项目采用补贴汇总审核表
附表1
湖州市大学生创业典型候选人推荐表
姓名 | 出生年月 | 性别 | 民族 | 照片 | ||||||
身份证号码 | 户籍地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文化程度 | |||||||||
毕业时间 | 政治面貌 | |||||||||
创业项目 | 联系电话 | |||||||||
工商登记 时间 | ||||||||||
经营地址
| 年销售额 | |||||||||
带动就业 人数 | ||||||||||
创业事迹 (800字以内,填不下可另附页) |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推荐单位意见 | 市就业局意见 | 市人力社保局意见 | ||||||||
盖章 年 月 日 | 初审: 复审: 审核:
盖章 年 月 日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表2
湖州市创业典型补贴汇总审核表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推荐单位 | 补贴金额 | 开户银行及账号 | ||||
合计金额(大写): 万元整(小写: ) | |||||||||
市就业局意见 | 初审: 复审: 审核: (盖章) 年 月 日 | 市人力社保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财政 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三份,市财政局、市就业局经办科室和财务科各一份
附表3
湖州市创业示范补贴申请表
申请人 | 联系电话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大赛名称 | 获奖项目名称 | |||
主办单位 | 补贴金额 | |||
申请
意见 |
根据湖政办发〔2017〕108号文件规定,特申请给予创业示范补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 年 月 日 (盖章)
| |||
市就业局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初审: 复审: 审核: |
附表4
湖州市创业示范补贴汇总审核表
年 月 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姓名 | 获得荣誉 | 补贴金额 | 开户银行及账号 | ||||
合计金额(大写): 万 仟元整(小写: ) | |||||||||
市就业局意见 | 初审: 复审: 审核: (盖章) 年 月 日 | 市人力社保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财政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三份,市财政局、市就业局经办科室和财务科各一份。
附表5
湖州市创业项目征集登记表
填报日期:
项目名称 | 项目提供者 |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邮政编码 | ||
所属行业 | 经营模式 | ||
投资额度 | 适合人群 | ||
开户银行及账号 | |||
市场前景 | |||
项目简介 | |||
效益分析 | |||
营销建议 | |||
投资风险 | |||
是否无偿提供 | |||
具体优惠内容 | |||
评估结果 | 经专家组评估,该项目符合/不符合湖州市区创业项目征集条件,准予/不准予纳入湖州市区创业项目库。
(盖章) 年 月 日 初审: 复审: 审核: |
备注:
一、所属行业:1、农林牧渔业;2、采矿业;3、制造业;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5、建筑业;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8、批发和零售业;9、住宿和餐饮业;10、金融业;11、房地产业;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5、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6、教育;1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9、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20、国际组织。
二、投资额度:5万元以下;5万—10万元;10万—50万元;50万—100万元;100万元以上。
三、经营模式:自主经营;合伙经营;加盟连锁;代理代销;科技开发;专利技术;其他。
四、具体优惠内容:加盟费减免;提供配套服务和市场推广;有效退出机制;免费培训;区域保护等。
附表6
湖州市创业项目征集补贴汇总审核表
年 月 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所有者姓名 | 项目所有者身份证 | 补贴金额 | 开户银行及账号 | |||||
合计金额(大写): 万 仟元整(小写: ) | ||||||||||
市就业局意见 | 初审: 复审: 审核: (盖章) 年 月 日 | 市人力社保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财政 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三份,市财政局、市就业局经办科室和财务科各一份。
附表7
湖州市区创业项目采用补贴申报表
创业项目所有者 | 创业项目名称 | ||||
联系电话 | 创业项目入库时间 | ||||
创业项目被采用次数 | 申请补贴金额(元) | ||||
开户银行及账号 | |||||
创业项目被采用实体明细 | 采用方姓名 | 项目单位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市就业局意见 | 经审核,该项目符合/不符合创业项目采用补贴享受条件,给予补贴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盖章) 年 月 日 初审: 复审: 审核: |
附表8
湖州市区创业项目采用补贴汇总审核表
年 月 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所有者姓名 | 项目所有者身份证 | 被采用次数 | 补贴金额 | 开户银行及账号 | |||||
合计金额(大写): 万 仟元整(小写: ) | |||||||||||
市就业局意见 | 初审: 复审: 审核: (盖章) 年 月 日 | 市人力社保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财政 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三份,市财政局、市就业局经办科室和财务科各一份。
附件4
湖州市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实施办法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扶持大学生就业创业新十条政策(试行)的通知》(湖政办发〔2017〕108号)精神,现就市级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对经市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市级就业创业指导站,每年根据其工作绩效情况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二、认定及补贴发放程序
1.申报。各县区人力社保部门(含开发区人才办、度假区统战部,下同)负责辖区内指导站的组织申报工作。
2.初审。各县区人力社保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市就业局。
3.评估。市就业局通过实地评估的方式对申报指导站相关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拟入围名单并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3天。
4.认定。公示无异议的,提交市人力社保局研究确定并发文认定。
5.补助。市级就业创业指导站认定当年,给予5万元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市区经认定的指导站由市就业局填写《湖州市级就业创业指导站补贴汇总审核表》,经市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市财政部门按人力社保部门审定的补贴对象、补贴资金予以拨付。各县补贴资金由各县自行负责。
三、其他事项
1.市级就业创业指导站自认定次年起,实行年度考核制。市就业局会同县区根据指导站的服务效果、成效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意见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分-90分以下)、合格(60分-80分以下)、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次。
2.根据考核等次相应确定补贴资金。优秀等次的,补贴标准为5万元;良好等次的,补贴标准为4万元;合格等次的,补贴标准为3万元。对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暂停资金拨付,待整改到位并复评合格后,再予拨付资金;对连续两年认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摘牌。
人力社保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如查实申请对象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的,有权取消申请对象补贴资格,追缴已补贴的资金,并记入指导站诚信档案。
附表:《湖州市级就业创业指导站补贴汇总审核表》
附表
湖州市级就业创业指导站补贴汇总审核表
年 月 日
序号 | 单位名称 | 负责人 | 指导站名称 | 补贴金额 | 开户银行及账号 | |||
合计金额(大写): 万元整(小写: ) | ||||||||
市就业局意见 | 初审: 复审: 审核: (盖章) 年 月 日 | 市人力社保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财政 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三份,市财政局、市就业局经办科室和财务科各一份。
附件5
湖州市区大学生就业补贴实施办法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扶持大学生就业创业新十条政策(试行)的通知》(湖政办发〔2017〕108号)精神,现就湖州市区大学生就业补贴事项明确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1.对新引进到我市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大学生,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
2.对新引进到我市信息经济、高端设备、健康产业、休闲旅游、金属新材、绿色居家、现代纺织、时尚精品、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现代物流等十二大重点产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大学生,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每年2500元的就业补贴;
3.对新引进大学生到除①、②类产业门类以外的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每年2000元的就业补贴。
就业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二、申领程序和申报材料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的就业补贴由所在单位统一向市就业局申请,并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湖州市区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表》及《湖州市区大学生就业补贴汇总审核表》(附表1、2);
2、大学生毕业证书、社会保障卡、劳动合同复印件
3、属第3类企业范围的,需提供大学生工资收入支付凭证、企业应税销售收入证明(其中,属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的,还需提供企业资产负债表)。
(二)审核拨付。市就业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市财政部门按人力社保部门审定的补贴对象、补贴资金予以拨付。
审批时限为自受理起在8个工作日内。
(三)资金监管。人力社保部门在审核补贴过程中,如发现申请对象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的,有权取消申请对象补贴资格,追缴已补贴的资金,并记入企业、个人诚信档案。
本办法适用于开发区、度假区范围内的企业。三县及吴兴区、南浔区根据本地实际自行制定实施办法。
附表:1.湖州市区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表
2.湖州市区大学生就业补贴汇总审核表
附表1
湖州市区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
毕业时间 | 就业时间 | 参保时间 | 签订劳动合同期限 | ||||||||||||||
申请年度 | 本年度工资收入总额 | 合计 元 | 联系电话 | ||||||||||||||
申请人意见 |
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现承诺本人提供信息及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如有虚假,自愿承担一切责任。
签字: 年 月 日 | ||||||||||||||||
所在企业信息 | 企业全称 | 所属行业 | |||||||||||||||
注册地址 | |||||||||||||||||
企业类型 | □十二大重点产业企业□养老企业□家政服务企业□现代农业企业□其他 | ||||||||||||||||
所在企业意见 | 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现承诺本企业提供信息及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是真实的,如有虚假,自愿承担一切责任。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市就业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初审: 复审: 审核:
|
附表2
湖州市区大学生就业补贴汇总审核表
申报单位: (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毕业 时间 | 就业 时间 | 参保 时间 | 社会保障卡号 | 申请年度 | 补贴金额(元)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合 计 | (大写) | ||||||||||||
市就业局 意见 | 初审: 复审: 审核: (盖章) 年 月 日 | 市人力社保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财政局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三份,市财政局、市就业局经办科室和财务科各一份。
附件6
湖州市区大学生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扶持大学生就业创业新十条政策(试行)的通知》(湖政办发〔2017〕108号)精神,现就市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报工作明确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在校大学生技能培训奖励和鉴定补助:在定点培训机构参加技能培训并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在湖高校在校生,给予全额鉴定费补助,并给予每人800元的奖励。
(二)岗前技能培训补贴:企业组织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大学生在招用起12个月内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企业每人800元的培训补贴,小微企业补贴标准上浮20%。
上述补贴和其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或创业培训补贴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复申请。
二、申报材料和程序
(一)申报资料
1.在校大学生培训补贴:需提供《湖州市区在校大学生培训奖励(鉴定补助)申请表》(附表1)、《湖州市区在校大学生培训奖励(鉴定补助)汇总审核表》(附表2)、《湖州市区职业技能鉴定证书花名册》、学生证复印件。
2.企业岗前培训补贴:需提供《湖州市区企业岗前培训补贴申请表》(附表3)、《湖州市区企业岗前培训补贴人员明细表》(附表4)、《湖州市区职业技能鉴定证书花名册》、课程安排表及参训学员劳动合同、毕业证书复印件。
属小微企业的,需提供企业应税销售收入证明(其中,属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的,还需提供企业资产负债表)。
(二)申报程序
1.在校大学生培训补贴:在校大学生的技能培训补贴由其所在学校集中代为申报。所在学校在培训结束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向市就业局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通过并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市财政部门按人力社保部门审定的补贴对象、补贴资金予以拨付。
2.企业岗前培训补贴:开发区、度假区范围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在开展培训结束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向市就业局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通过并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市财政部门按人力社保部门审定的补贴对象、补贴资金予以拨付。
3.审批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
(三)资金监管。人力社保部门在审核补贴过程中,如发现申请对象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的,有权取消申请对象补贴资格,追缴已补贴的资金,并记入企业或个人诚信档案。
三县及吴兴区、南浔区根据本地实际自行制定相关实施办法。
附表:1.湖州市区在校大学生培训奖励(鉴定补助)申请表
2.湖州市区在校大学生培训奖励(鉴定补助)汇总审核表
3.湖州市区企业岗前培训补贴申请表
4.湖州市区企业岗前培训补贴人员明细表
5.湖州市区企业岗前培训补贴汇总审核表
附表1
湖州市区在校大学生培训奖励(鉴定补助)申请表
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 | 文化程度 | ||||||||||
院校名称 | 院系专业 | ||||||||||
申请工种及等级 | 本年度内是否已申请参加过政府补贴培训 | □是 □否 | |||||||||
户籍所 在地 | 省 市 县(市区) 街道(乡镇) 社区(村) | ||||||||||
个人联系方式 | 家 庭 | 单位 | 手 机 | ||||||||
培训补贴委托 | 因就业的需要,本人自愿参加政府定点培训机构开设的专业技能培训班,并委托学校代为申请本人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特此声明。
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学生证复印件或在校生证明粘贴处 | |||||||||||
市就业局意见 | 初审: 复审: 审核: (盖章) 年 月 日 |
附表2 湖州市区在校大学生培训奖励(鉴定补助)汇总审核表 | ||||||||||||||||
学校全称: (盖章) 培训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所在院系及专业 | 学生证号码 | 培训 专业 | 技能 等级 | 培训 课时 | 资格证书号 | 补贴金额 | 合计补贴金额 | 备 注 (联系电话) | ||||
培训补贴 | 鉴定费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总计 | (大写) | |||||||||||||||
申报学校 意 见 | 市就业局审核意见 | 初审: 复审: 审核: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人力社保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财政局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制表日期: |
附表3
湖州市区企业岗前培训补贴申请表
申请单位全称: (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基本情况 | 法人代表 | 企业地址 | |||
所属行业 | 是否属小微企业 | □是 □否 | |||
开户银行 | 帐户名称及帐号 | ||||
培训情况说明 | 培训工种 | 培训等级 | |||
培训日期 | 培训课时 | ||||
培训人数 |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数 | ||||
补贴金额 | 元 ,(大写): | ||||
申请企业意见 |
现承诺本企业提供信息及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是真实的,培训情况属实,如有虚假情况,愿承担一切责任。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市就业局意见 |
初审:
复审:
审核:
(盖章) 年 月 日 |
附表4 湖州市区企业岗前培训补贴人员明细表 | ||||||||||||
申请企业: (盖章) 培训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毕业时间 | 招用时间 | 培训专业 | 培训形式 | 技能 等级 | 培训 课时 | 资格证书编号 | 培训补贴金额 | 备 注 (联系电话)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总计 | (大写) |
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
附表5 湖州市区企业岗前培训补贴汇总审核表 | |||||||||||||||||||||||||||||||||||||||||||||||||
|
附件7
湖州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及创业孵化补贴实施办法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湖政发〔2015〕30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深入推进大学生创业十条扶持政策>的通知》(湖政办发〔2017〕28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扶持大学生就业创业新十条政策(试行)的通知》(湖政办发〔2017〕108号)精神,现就我市创新创业平台补贴发放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大学生创业示范园补贴
(一)补贴对象
经市级及以上人力社保部门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孵化基地)。
(二)补贴标准
对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孵化基地)的,由当地财政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70万元的补贴,分三年到位,第一年按补贴总额的40%拨付,第二、三年根据其工作绩效按补贴总额的30%分别拨付。
(三)园区(基地)认定及补贴发放程序
1.申报。各县区人力社保部门(含开发区人才办、度假区统战部,下同)负责辖区内相关园区(基地)组织申报工作。
2.初审。各县区人力社保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市就业局。
3.评估。市就业局通过实地评估的方式对申报园区(基地)相关情况进行评估,择优提出拟认定市级或推荐省级、国家级园区(基地)名单。
4.认定。对拟认定或拟推荐上报的创业示范园区(基地)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提交市人力社保局认定或向上推荐。
5.补助。市级及以上创业示范园认定当年,按补贴总额的40%拨付补贴资金。市区经认定的创业示范园区(基地)由市就业局填写《湖州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园补贴汇总审核表》(附表1),由市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市财政部门按人力社保部门审定的补贴对象、补贴资金予以拨付。各县补贴资金由各县自行负责。
(四)其他事项
1.创业示范园(孵化基地)自通过认定次年起,实行年度考核制。市就业局会同县区及园区(基地)主管单位根据园区(基地)的服务效果、成效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意见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分-90分以下)、合格(60分-80分以下)、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次。对合格以上等次的,按规定核拨补贴;对不合格等次的,暂停资金拨付,待整改到位并复评合格后,再予拨付资金;对连续两年认定为不合格的等次的,予以摘牌。
2.园区(基地)运营机构应在每季度首月的10日前向市就业局报送上一季度园区(基地)就业创业工作开展情况表,便于跟踪园区(基地)运行情况。
3.大学生创业示范园补贴政策与我市众创空间的补助政策按就高原则享受。
二、创业孵化补贴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经市级相关部门认定的湖州科技城、特色小镇、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小微企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等各类创新创业平台,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孵化服务的,可按实际孵化成功的企业户数享受创业孵化补贴。
实际孵化成功是指2015年1月1日以后初次创业,经创新创业平台孵化后搬离平台,在本市变更登记工商营业执照后正常经营半年以上且搬离园区时间在平台认定之后。
(二)补贴标准
1.成功孵化大学生创业企业的,补贴标准为每户15000元,不再享受入驻补贴。
2.成功孵化其他创业企业的,补贴标准为每户5000元。
(三)补贴申请程序
1.申请
符合条件的平台持以下材料向市就业局申请补贴:
(1)湖州市区创业孵化补贴申请表(附表2)、《湖州市区创业孵化补贴明细表》(附件3)
(2)孵化成功搬离平台后企业的名单及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协议(6个月以上);
(3)孵化前企业与平台签订的协议;
(4)孵化企业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是大学生的,需提供相关证件(在校大学生需提供学生证,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
2.审核拨付
市就业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湖州市区创业孵化补贴汇总审核表》(附表4),由市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市财政部门按人力社保部门审定的补贴对象、补贴资金予以拨付。审核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
人力社保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如查实申请对象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的,有权取消申请对象补贴资格,追缴已补贴的资金,并记入园区诚信档案。
本办法中大学生创业示范园补贴适用于全市范围内获得市级及以上创业示范园(孵化基地)的各类创新创业平台;创业孵化补贴适用于注册地在开发区、度假区范围内的各类创新创业平台,三县及吴兴区、南浔区根据本地实际自行制定创业孵化补贴实施办法。
附表:1.湖州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园补贴汇总审核表
2.湖州市区创业孵化补贴申请表
3.湖州市区创业孵化补贴明细表
4.湖州市区创业孵化补贴汇总审核表
附表1
湖州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孵化基地)补贴汇总审核表
年 月 日
序号 | 创业示范园(孵化基地)名称 | 获得荣誉 | 补贴金额 | 开户银行及账号 | ||||
合计金额(大写): 万元整(小写: ) | ||||||||
市就业局意见 | 初审: 复审: 审核: (盖章) 年 月 日 | 市人力社保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财政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三份,市财政局、市就业局经办科室和财务科各一份。
附表2
湖州市区创业孵化补贴申请表 | ||||||||||||
平台基本信息 | ||||||||||||
平台名称 | 主管部门 | |||||||||||
平台开办时间 | 认定时间 | 认定部门 | ||||||||||
开户银行及账号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平台基本情况 | 地址 | |||||||||||
面积(平方米) | ||||||||||||
可容纳经营户数(个) | ||||||||||||
已入驻经营户数(个) | ||||||||||||
平台成功孵化企业情况 | ||||||||||||
成功孵化户数(户) | 成功孵化大学生户数 | 申请创业孵化补贴 总额(万元) | ||||||||||
万元 | ||||||||||||
申请事项 | 本平台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孵化服务,现有实际孵化成功户数_____户,其中大学生_____户,现申请创业孵化补贴共______万元,请予批准。 | |||||||||||
申请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 ||||||||||||
年 月 日 | ||||||||||||
市就业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初审: 复审: 审核: |
附表3
湖州市区创业孵化补贴明细表
申报园区名称: (盖章)
序号 | 孵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在园孵化期限 | 孵化后经营时间 | 孵化后营业执照名称 | 孵化后营业执照注册号 | 联系电话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附表4
湖州市区创业孵化补贴汇总审核表
年 月 日
序号 | 创新创业平台名称 | 孵化成功企业户数 | 其中孵化大学生户数 | 补贴总额 | 开户银行及账号 | ||||
合计金额(大写): 万 仟元整(小写: ) | |||||||||
市就业局意见 | 初审: 复审: 审核: (盖章) 年 月 日 | 市人力社保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财政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三份,市财政局、市就业局经办科室和财务科各一份。
附件8
湖州市人才工作站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拓宽大学生招引渠道,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扶持大学生就业创业新十条政策(试行)的通知》(湖政办发〔2017〕108号)精神,现就人才工作站考核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如下:
一、考核对象
由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的市级“人才工作站”(含高校、人才交流机构或人才中介)。
二、考核内容
(一)工作机制健全
1.协助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校地合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共同召开相关高校或院系对接会议2次以上,讨论、沟通双方交流合作项目实施情况,协调解决合作中的重大事项;
2.每年确定工作站的工作重点,落实专人承担日常事务的联络与处理职能,及时沟通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工作职能到位
1.协助举办校园专场招聘工作;
2.组织高校学生实训工作;
3.推进人才载体建设;
4.促进人才智力合作;
5.协助开展政策推介宣讲活动;
6.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
7.反馈学生生源信息。
(三)工作成效明显
1.每年组织高校—湖州(含县区及企业)校园专场招聘会5次以上,引导高校毕业生向湖州科技城、重点骨干企业、县区重点平台等就业创业;
2.每年组织高校在校学生进行对口实训,实训人数不少于200人次;
3.引导高校院士、博士等专家及团队,以成果转化、技术咨询、项目攻坚等形式,在湖州市共建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创新载体,促进高校科技成果在湖州转化;
4.每年组织“高校专家湖州行”活动2次以上;
5.协助做好政策推介、宣讲活动的组织工作;
6.建立湖州市企业人才需求信息与高校毕业生生源信息网络同步发布与互通共享机制,按季度提供工作站在人才招聘、平台建设和技术合作等方面的信息;
7.及时反馈湖州籍学生生源相关情况,协助建立湖州籍学生生源信息库。
三、考核办法
1.成立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湖州市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站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
2.考核采取工作站自查与工作小组评估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各工作站根据本办法考核内容的要求,在每年11月30日前将年度工作情况、《湖州市人才工作站年度考核评分表》(附表)等书面材料报工作小组办公室。
3.工作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工作站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提出评估意见,提交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应用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综合得分采用百分制,综合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70分—89分为良好,60分—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根据考核结果,属优秀、良好、合格等次的,分别给予奖励经费5万元、4万元、3万元;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奖励。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人才工作站,不再列入下一年度考核范围。
五、本办法所需考核奖励经费在市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
附表:《湖州市人才工作站年度考核评分表》
附表
湖州市人才工作站年度考核评分表
(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 号 | 考核 项目 | 标 准 分 | 考核内容要求 | 自 评 分 | 考 核 分 |
1 | 工作机制健全 | 10 | 1.协助市人力社保局建立校地合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共同召开相关高校或院系对接会议2次以上 | ||
10 | 2.每年确定工作站的工作重点,落实专人承担日常事务的联络与处理职能,及时沟通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 ||||
2 | 工作职能发挥、成效明显 | 15 | 1.每年组织高校—湖州(含县区及企业)校园专场招聘会5次以上,引导高校毕业生向湖州科技城、重点骨干企业、县区重点平台等就业创业
2.每年组织高校在校学生进行对口实习,实习人数不少于200人(10分); 3.引导高校院士、博士等专家及团队,以成果转化、技术咨询、项目攻坚等形式,在湖州市共建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创新载体,促进高校科技成果在湖州转化(10分); 4.每年组织“高校专家湖州行”活动1次以上(10分); 5.根据湖州市人力社保局的要求做好政策推介、宣讲活动的组织工作; 6.建立湖州市企业人才需求信息与高校毕业生生源信息网络同步发布与互通共享机制,每季度通报工作站在人才招聘、平台建设和技术合作等方面的信息; 7.及时反馈湖州籍生源相关情况,协助建立湖州籍生源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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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2.每年组织高校在校学生进行对口实训,实训人数不少于200人次 | ||||
10 | 3.引导高校院士、博士等专家及团队,以成果转化、技术咨询、项目攻坚等形式,在湖州市共建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创新载体,促进高校科技成果在湖州转化 | ||||
15 | 4.每年组织“高校专家湖州行”活动2次以上 | ||||
5 | 5.协助做好政策推介、宣讲活动的组织工作 | ||||
15 | 6.建立湖州市企业人才需求信息与高校毕业生生源信息网络同步发布与互通共享机制,按季度提供工作站在人才招聘、平台建设和技术合作等方面的信息 | ||||
5 | 7.及时反馈湖州籍学生生源相关情况,协助建立湖州籍学生生源信息库 | ||||
合计 | 100 |
附件9
湖州市区网络创业认定办法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湖政发〔2015〕30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网络创业认定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110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深入推进大学生创业十条扶持政策>的通知》(湖政办发〔2017〕28号)精神,为进一步促进网络创业,现就市区网络创业认定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认定对象
在湖州市区内注册经营(网络注册地和经营地均为湖州市区内)网店的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及户籍在湖州市区城乡劳动者,申请认定时已进行就业失业登记。
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兼职从事网络经营的人员,不在认定对象之内。
二、认定标准
申请网络创业认定,须符合以下条件:
1、网店在电子商务平台实名认证,申请认定时已连续从事网络经营6个月(含)以上。
2、诚信经营,信用良好,网店综合评价率(综合评分与总分的百分比)或好评率(好评数与交易数的百分比)在96%(含)以上。
3、申请认定前连续6个月,平均月营业额在3000元(含)以上。同时经营2家(含)以上网店,且都符合上述条件(一)、(二)的,营业额可累加计算。
4、网店注册时间为2015年1月1日以后,申请享受扶持政策的期限为注册3年内。
三、认定程序
1、申请。申请人可登陆全省统一的网络创业认定平台(http:// zjjy.gov.cn)进行网上申请,按要求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身份证、学历证书(在校生提交学生证)等材料及网店经营(网店实名认证信息、好评率、营业额)截图等。
2、审核。各区人力社保部门(含开发区人才办、度假区统战部,下同)对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及时告知。
3、认定。各区人力社保部门自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其所持有的《就业创业证》上注明“网络创业认定”字样,并备注网店名称和认定时间。
四、相关政策享受
经认定为网络创业的,可按相关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补贴等政策。
五、其他事项
1、网络创业认定自认定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超过有效期后,申请人提出享受相关政策的,由各区人力社保部门进行复核,在申请人所持有的《就业创业证》上注明复核时间,未经复核不得享受政策。
2、各区人力社保部门每季度将辖区内认定的网络创业人员情况汇总上报至市就业局,并定期对网络创业认定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认定过程中的问题。对申请人弄虚作假提供认定材料的,取消申请人网络创业认定资格。
3、人力社保部门在审核过程中, 如查实申请对象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的,有权取消申请对象补贴资格,追缴已补贴的资金,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各县根据本地实际自行制定实施办法。
附表:《湖州市区网络创业认定表》
附表
湖州市区网络创业认定表
申请人姓名 | 申请人身份证号 | ||
申请人类别 | 重点人群(大学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其他人员 | 用户ID | |
用户网址 | |||
经营项目 | 网店经营 起始时间 | ||
卖家信用积分 | 好评率 | ||
网店平均月交易额 (申请前三个月) | 职工总数 | ||
网店平均月收入 (申请前三个月) | 经营所在电子商务企业名称 | ||
招用人员类别 | 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人;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 人;就业困难人员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人;残疾人 人;其他人员 人。 | ||
申请人联系电话 | 手机 | ||
E_mail地址 | 申请日期 | 年 月 日 | |
区人力社保部门审核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