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政策文件

索 引 号: /2019-00019 发文时间: 2019-03-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联 系 人: 徐涵雨 联系方式: 2398731
文件编号: 湖人社发〔2018〕22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183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市级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人选条件和程序进行选拔推荐。各县区推荐名额1-2名、市级相关单位推荐名额1名。

二、各县区、市级相关单位务必于2018320日以前,将以下申报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中专业技术人才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高技能人才报教育培训处。

(一)申报情况一览表。纸质材料1份,需加盖县区政府(或市级主管部门)公章,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二)政府特贴情况表。纸质材料1份、电子材料刻录光盘1份。申报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请自行下载个人信息采集工具,下载地址:www.zhichen.com.cn。下载登陆填写完成《政府特贴情况表》,点击"保存"并通过合法性验证,然后点击"生成报送"生成以RPU为后缀名的数据文件,上报上级后即完成个人版的数据录入。

(三)证明材料。纸质材料1份,使用A4装订成册。包括推荐人选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职业资格等证书,以及反映技术技能成果、贡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由推荐单位负责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四)申报人选必须在本单位网站、公告栏进行公示后逐级上报,各县区须提供县区纪检监察部门鉴定意见,市级各主管部门须提供驻本单位纪检组鉴定意见。

申送材料涉及秘密的,原则上要求脱密处理,无法脱密的,请注明密级。

各县区、市级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选拔推荐工作顺利进行。选拔时,要把人选质量要求放在首要位置,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选拔工作要向长期在我市经济社会领域一线工作岗位并做出突出业绩的人才倾斜。注重推荐非公有制单位和县以下基层代表,以及"中国制造2025""人工智能""大数据"和我市"4+3+N"产业和行业人才。


联系人: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徐涵雨    2398731    982185438@qq.com

局教育培训处

     2398708    478042044@ qq.com

 址:湖州市民服务中心(金盖山路66号)5号楼

 编:313000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37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浙人社函〔201834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人社部《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9号)精神,现就我省开展2018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获得过本领域重大奖项荣誉,行业影响力大,取得了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专业技术人才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不纳入推荐),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二)高技能人才

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不纳入推荐),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

3.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为同行业公认。

4.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在国际国内同类职业(工种)中产生重要影响。

6.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

7.在国际上获得有影响的技能大赛、技术比武等奖项,为国家争得荣誉。

8.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国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二、人选推荐数量

今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定给我省的推荐指标数为69名,其中专业技术人才57名(不含杭州、宁波单列指标),高技能人才12名(含杭州、宁波单列指标各1名),两类人才指标不得互用。根据我省各地各部门人才队伍规模、发展水平,以及历年人选推荐情况确定推荐数量。

(一)专业技术人才推荐数量

各市各推荐2-3人,省教育厅推荐18人(含省属高校14人、省属高校附属医院2人、全省中小学2人),省卫生计生委推荐5人,省委宣传部推荐省级宣传文化系统5人,省国资委推荐4人。其他省直部门(单位)按照选拔条件,原则上每家推荐申报1人。

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不占指标申报。

(二)高技能人才推荐数量

各市各推荐1人,省直部门(单位)按照选拔条件,原则上每家推荐1人。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把人选质量要求放在首要位置,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选拔工作要围绕国家和我省重点产业、重要领域,将那些长期在我省经济社会领域一线工作岗位并做出突出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人才选拔上来。注重推荐非公有制单位和县以下基层代表,以及"中国制造2025""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产业和行业人才。

(二)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和技能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担任副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人员,以及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两院院士外,不得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三)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控制指标推荐,各市和省直主管部门还需明确推荐人选排序。

四、推荐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严格人选条件和选拔程序。申报人选必须在本单位网站、公告栏进行公示后逐级上报。各设区市、省直部门(单位)申报人选经同行专家评议、信息公示、征求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报设区市政府或省直部门(单位)同意后,正式行文上报。省人力社保厅将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议评审,形成推荐人选方案,经请示省政府同意后,上报人社部。

杭州市、宁波市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指标单列,推荐工作单独开展,推荐人选由省里统一上报。

五、申报材料及联系方式

请各市、省直部门(单位)于42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省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一)综合报告。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等,并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征求意见以及市政府、省直部门(单位)审议等情况,并注明联系方式。请报送纸质材料2份,需加盖市政府(或省直部门)公章,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二)人选一览表。报送纸质材料2份,需加盖市政府(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三)政府特贴情况表。申报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请自行下载个人信息采集工具,下载地址:www.zhichen.com.cn 。下载登陆填写完成《政府特贴情况表》,点击"保存"并通过合法性验证,然后点击"生成报送"生成以RPU为后缀名的数据文件,上报上级后即完成个人版的数据录入。请报送纸质材料1份、电子材料刻录光盘1份。

(四)证明材料。反映技术技能成果、贡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由推荐单位负责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报送纸质材料1,使用A4纸装订成册。

报送材料涉密的,原则上要求脱密处理,无法脱密的,请注明密级。

专业技术人才联系人: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朱淑梅,联系电话:0571-87052533

高技能人才联系人:厅职业能力建设处陈中杰,联系电话:0571-87053147

材料报送联系人:省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谢勇,联系电话(兼传真):0571-88394817

通信地址::杭州市古翠路50号浙江人力社保大楼422房间,邮编: 310012 ,电子邮箱:306936226@qq.com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是一项国家的人才制度,在人才队伍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各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2018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227





附件


2018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

地区或部门(盖章):

 

 

 

 

                                  日期:2018    

专家代码

 

姓名

 

工作单位

 

性别

 

年龄

 

政治面貌

 

职务

 

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及等级)

 

学历

 

从事专业

 

业绩贡献(精简版)

 

 

 

 

 

 

 

 

 

 

 

严格控制在200字以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8228日印发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83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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