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红色动力信用贷”
创新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和市直有关单位党委(党组),全市各金融机构,各级双重管理两新组织党组织:
现将《关于全面推行“红色动力信用贷”创新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湖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市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湖州市财政局
湖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湖州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保监会湖州监管分局
浙江省农信联社湖州办事处
2019年3月25日
关于全面推行“红色动力信用贷”
创新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委有关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发挥两新党建实质作用,加强金融服务两新组织特别是民营企业,在先行探索基础上,现就全市全面推行“红色动力信用贷”(以下简称“红信贷”)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主要目标
全面推行“红信贷”,旨在创新“党建+金融”模式,引导金融机构把民营企业党建情况作为授信的重要依据,综合资信状况、生产经营、偿还能力等,向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放无抵押、免担保、利率优惠的信用贷款,助力解决部分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进一步推动民营企业争当“党建强、发展强”先锋,为打造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推进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以两新党建高质量引领推动湖州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适用对象及有关政策
1.面向省市县三级党建强、发展强“双强”先进企业,以及党组织星级评定“四星级”“五星级”企业,根据企业党建和生产经营等情况,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但尚未取得信用贷款资格的企业予以授信。对取得信用贷款授信资格的企业,在原有授信额度和贷款利率基础上,原则上授信额度提高20%以上,贷款利率降低5%以上。其中,省级“双强”企业“红信贷”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00万元,市、县级“双强”企业贷款额度最高可达800万元。
2.省市县三级党建强、服务强“双强”先进社会组织,以及纳入市区县社会组织综合党委重点培育的初创型社会组织,符合相关金融机构授信条件的,最高可申请50万元额度的“红信贷”,同时在贷款利率上给予一定优惠。
3.能积极主动参与乡村振兴战略,服务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党员群众致富、生态环境治理,建有党组织且作用发挥较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农业产业化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其社会信誉较好并符合相关金融机构授信条件的,最高可申请100万元额度的“红信贷”,同时在贷款利率上给予一定优惠。
4.建立“红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市财政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对合作银行机构发放的“红信贷”所产生的不良贷款给予风险补偿。其中,市、区财政每年各安排500万元资金,按照市本级范围内企业“红信贷”的净损失金额(经司法程序认定后的净损失)进行补偿,补偿比例为净损失金额的10%(市、区各承担5%),单家企业最高补偿100万元。符合风险补偿政策条件的,相关银行可向市、区财政部门申请。各县可参照本政策执行。
三、工作举措
1.实行名单准入。组织部门(两新工委)根据企业党建工作情况,建立“红信贷”适用对象名单,每年3月底前提供给相关合作银行,视情可作微调,并及时在湖州组工网、“绿贷通”平台统一发布。
2.开发金融产品。鼓励引导银行机构积极主动参与“红信贷”,开发相应金融产品,细化贷款审批流程,向同级组织部门(两新工委)、金融办报备后方可实施。
3.强化银企对接。注重线上对接,依托湖州“绿贷通”金融服务平台,开设“红信贷”专栏,统一发布供求信息。加强线下对接,推广党员“跑小二”全程代办等做法,推动银行和企业点对点、面对面沟通,确保政策、资金落地。
4.纳入企业征信。将企业在申请使用“红信贷”中的信用情况,纳入企业信用报告、信用评价以及“双强”党组织评定等重要内容,并作为享受“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等政府专项资金补贴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领导
全面推行“红信贷”,是我市党建和金融工作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创新举措,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紧抓出成效。组织部(两新工委)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财政、金融办、人行、银保监、农信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强化工作指导和督促。要通过“三服务”联系走访、举办银企对接会、新闻媒体发布等方式,大力宣传推介“红信贷”,不断扩大社会知晓面。要把“红信贷”工作推进情况和成效,作为市政府对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银保监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综合监管评级、党委(党组)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等重要依据。
推行“红信贷”实施方案、有关做法、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请及时报市委组织部(两新工委)、市金融办。
联系人:
市委组织部两新组织党建处:熊馨,电话:3390138,邮箱:Lx2399075@163.com
市金融办金融产业处:王兴锋:电话:2392775,邮箱:hzjrbcy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