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区政策文件

索 引 号: /2019-00005 发文时间: 2019-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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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浔政办发〔2018〕112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浔区稻渔生态种养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级有关部门:

《南浔区稻渔生态种养发展实施意见(2018-2020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7

 

 南浔区稻渔生态种养发展实施意见

2018-2020年)

为加快推进我区渔生态种养发展,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就实施稻渔生态种养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围绕“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的发展思路,坚持“稳粮增效、稻渔结合、生态优先、质量安全、政策支持、示范引导”的原则,切实解决“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之间的矛盾,使南浔稻渔生态种养逐步形成一套机制健全、链条完整、农旅结合、生态高效的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南浔特色的稻渔生态种养科学发展路径,全面促进农民增收。

二、基本原则

(一)守住底线,以渔促稻。立足粮食产业发展方式转变,守住粮食生产底线,严格遵守农业农村部《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相关要求,始终以“稳粮”作为增收的前提与目的,确保粮食生产安全,坚决杜绝“挖田改塘”“荒田养虾”“多渔少稻”等任何形式的“非粮化”现象。

(二)以点带面,均衡发展。发展稻渔生态种养立足“千家万户”,让农民普遍得到实惠,在发展示范点的基础上,要切实带动周边广大农户,真正实现“千家万户”的普遍增收,促进全面小康,避免大型主体独享政策优惠。

(三)生态循环,产业先行。围绕“化肥减量、农药减量、节能减排”的方向,大力推广绿色防控、生态循环、综合利用等技术措施,严格投入品监管,同时保障粮食与水产品质量安全。围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方向,优化稻渔生态种养产业体系,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促进产业兴旺。

三、总体目标

2020年,全区稻虾共作(稻渔生态种养)规模发展到15万亩以上,并努力实现粮食功能区全覆盖,实现亩产千斤粮,亩均增收3000元以上的目标。力争建成国家级稻渔生态种养示范区1个、万亩特色镇4个、1000亩以上稻虾共作(稻渔生态种养)示范基地10个,培育壮大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1家,建立龙虾种苗基地2家,招引院士工作站1家。着力研发“稻渔种养专用稻”选育小龙虾良种,完善“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培育打造稻田龙虾和稻虾米区域公用品牌,促进本地稻渔生态种养产业的良性健康发展。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百千万”示范工程。充分利用中低产田、低洼田、冬闲田、低产鱼塘,采用共作、轮作等方式,大力发展“稻-小龙虾”“稻-青虾”“稻-鳖”“稻-蟹”“稻-鳅”“稻-鱼-鸭”等特色的稻渔生态种养模式。围绕“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创建稳产高效、生态循环、标准规范、特色鲜明的稻渔生态种养万亩特色乡镇、千亩专业村、百亩示范主体,推动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并示范带动周边农业主体发展稻渔生态种养。到2020年,创建国家级稻渔生态种养示范区1个万亩特色乡镇4个千亩示范基地10个、百亩示范主体100家。

(二)加快种业体系建设。加强水产“育繁推一体化”建设,重点扶持小龙虾等一些本地苗种匮乏且不利于长途运输的品种的苗种产业发展,同时开拓红螯螯虾等一批市场前景广、效益好、适宜推广的品种,大力引进适销对路的水产和水稻新品种,增强稻渔生态种养基地的苗种供给能力。到2020年,建成稻渔生态种养重点品种的水产苗种繁育基地2个以上。

(三)集成种养技术模式。在稻渔生态种养行业标准的基础上,优化集成各品种、各模式的技术流程,形成一批可复制、易推广、效益好的典型模式。到2020年,建立院士工作站1 家,引育从事稻渔生态种养的专家10名,优化集成稻渔生态种养技术模式5种以上,建立稻渔生态种养田间学校3家以上,累计开展稻渔生态种养技术培训、科技服务、交流观摩2000余人次以上。

(四)培育稻渔生态种养经营主体。鼓励农户将承包经营土地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向稻渔生态种养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扶持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稻渔生态种养生产经营主体。加快建设以品牌为导向,产业农合联为核心,合作社为纽带,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为基础,一二三产融合、产加销紧密联系的稻渔生态种养产业化联合体,实现产业链接、要素链接和利益链接。培养掌握水稻种植、水产养殖、市场营销等技能的复合型人才,建立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稻渔生态种养生力军。积极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引导经营性服务组织围绕稻渔生态种养各个环节,参与公益性服务。到2020年,培育稻渔生态种养产业农合联1家、专业合作社5家、2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500家以上,培育农创客50人以上。

(五)加强稻渔品牌营销。大力实施稻渔生态种养“三品一标”认证,提升稻渔生态种养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以 “鱼米之乡”为切入点,融入稻渔产品绿色循环理念,以“南浔知味”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为平台,打响南浔“浔稻香”“石淙清水小龙虾”等知名稻渔品牌。充分利用农产品展示展销推介和农事节庆活动,加强稻渔品牌宣传推介,提升稻渔品牌价值效应。大力发展稻渔产品电子商务,拓展产品营销网络。延长稻渔生态种养产业链,着力提升稻渔产品加工能力,发展稻渔文化、稻渔饮食为特色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到2020年,80%以上的稻渔产品通过无公害产品产地认证,培育知名稻渔品牌1个以上,培育以稻渔生态种养为主要特色的休闲农业(渔业)示范基地2个以上。

四、 保障措施

(一)扶持农户发展稻渔生态种养。对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区财政每年每亩给予500元的奖补,持续年,扶持期限为2018-2020年,并享受银行同期基准利率贷款;每个镇(开发区)至少建立500亩以上扶贫示范基地1个,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对按标准建设,验收达标新建稻虾生态种养连片面积达2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一次性奖补5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扶持专业合作社发展。凡专业合作社规范经营稻渔生态种养面积,达到1000亩以上且带动农户30户以上的奖补10万元;达到3000亩以上且带动农户50户以上的奖补20万元;达到5000亩以上且带动农户100户以上的奖补30万元。

(三)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开展服务。各镇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的管护,有“非粮化”现象的粮食生产功能区要退耕还田发展稻渔生态种养。为鼓励村级集体组织以及相关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工作,对列入稻渔生态种养千亩专业村、连片达500亩以上的村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同时对承担稻渔生态种养基地管护责任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给予每年每亩20元的补助,持续年。对开展水稻机械化插秧服务的经营主体,服务面积达到100亩以上的,每年每亩给予50元补助,持续年。

(四)加快农旅融合发展。对列入省级旅游风情小镇培育名单、年游客接待量达到50万人次以上、举办1次以上小龙虾主题大型旅游节庆活动、稻虾连片养殖达到全镇稻田的50%或10000亩以上的(开发区)给予一次性补助200万元。对稻虾连片养殖达到500亩以上、围绕小龙虾打造休闲旅游配套业态的行政村,创建为省3A级景区村庄的给予旅游配套设施建设一次性奖励50万元,创建为国家3A级以上旅游景区的给予旅游配套设施建设一次性奖励80万元。引导双林镇、石淙镇建立专业市场和美食一条街,对专业经营小龙虾美食的规范经营户给予一次性补贴5万元。

(五)强化科技支撑。建立2—3个核心示范园区,强化示范引导作用,带动全区面上稻虾生态种养的发展,聘用稻虾生态种养专家10名,加强全区面上技术服务与指导,每人每年给予10万元的服务费补助。

(六)加强组织领导。把实施稻渔生态种养作为促进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摆上议事日程,成立南浔区稻渔生态种养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相关部门和各镇(开发区)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林局。各镇(开发区)要及时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明确责任落实,精心组织实施。区级部门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切实发挥职能优势,共同推进稻渔生态种养发展工作。区农林局负责整项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服务;区财政局负责资金的筹措;区民政局负责扶贫农户的资格认定;区国土分局负责对超标准开挖的查处工作;区水利局负责指导示范园区、专业村的水利设施规划及建设工作;区旅游局负责围绕小龙虾产业指导相关(开发区)做好省级旅游风情小镇的培育和3A级旅游景区的打造供销社(区农合联负责区域公用品牌的打造、稻渔生态种养产业农合联、水稻机械化耕作专业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成立和运行;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本文件自2018年12月10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1.南浔区稻渔生态种养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南浔区稻渔生态种养发展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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