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3部门
关于印发《南浔区建设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省建设厅等 8 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的实施意见》(浙建〔2017〕6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湖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程序规定(试行)》(湖建发〔2017〕217号)等文件要求,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办事效率,规范联合审查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施工图联合审查受理窗口,统一受理施工图联合审查服务事项。
一、委托审查
(一)建设单位向施工图联合审查受理窗口提出施工图联合审查申请,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及单独设计并单独委托的专项工程(含幕墙等外立面装饰工程、室内装修工程、附属钢结构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外环境及景观工程、基坑支护工程等)分类送审。
(二)建设单位按申请表要求,提供相关报审材料。为便于合同审查费用的确定,市政工程及单独设计并单独委托的专业工程还应提供相应概(预)算书,概(预)算书须由项目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格编制单位编制。
(三)建设单位对提供的报审材料真实性负责。
二、窗口受理
(一)受理窗口核对报审材料。
(二)报审材料经核对符合要求后,建设单位智能选定联合审查机构,项目对资格有特殊需求的可以直接指定审查机构。我区施工图联合审查服务定点供应商名录参照湖州市施工图联合审查服务定点供应商名录。受理窗口确认报审项目审查费用属于财政负担还是建设单位自行承担,正式受理并在电子图审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
三、合同确定并开展联合审查工作
(一)联合审查机构核对报审资料及通过电子图审系统传送的设计文件、计算书等,发现审查要件资料缺失的,通知建设单位补送,补送齐全后,进入合同确定环节。
(二)审查费用属于财政负担的,审查机构与建设单位在电子图审系统中网签联合审查合同,根据联合审查涉及的内容,还需区住建局(人防办)、消防大队共同、部分或单独见证确认;审查费用由建设单位自行承担的,审查机构与建设单位在电子图审系统中网签联合审查合同(不需部门见证确认)。
(三)联合审查机构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及单独设计并单独委托的专项工程分别开展审查工作。
1.审查意见书根据项目或单位工程按房建(市政)、消防、人防、防雷等内容分别出具。
2.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或单位工程按房建(市政)、消防、人防、防雷等内容分别出具。
3.对一次审查符合要求的项目或单位工程,在规定的联合审查时限内出具审查合格书。
4.对一次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或单位工程,在规定的联合审查时限内出具审查意见书,按照意见书内容分别推送区住建局(人防办)、消防大队、市气象等部门和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收到审查意见书后,应督促勘察、设计单位及时对审查意见书提出的问题进行修改回复(不得以仅出具联系单方式进行修改回复),提交审查机构复审。
5.审查机构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要求的,及时出具审查合格书。复审仍不符合要求的,重新修改直至修改至符合要求,出具审查合格书。
6.审查机构根据审查内容将审查合格书推送区住建局(人防办)、消防大队、市气象等部门和建设单位,相关部门应及时给予备案或审核(出具行政许可文书)。
7.审查机构出具审查意见书后,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审查后续工作无法继续进行的,建设单位应通知审查机构终止审查。
需推送给市气象部门的防雷意见书、合格书仅限于浙气发〔2017〕36 号文中清单内项目。
四、审查费用结算
(一)项目审查完成且审查成果推送给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后,联合审查机构出具审查费用结算发票,审查费用由财政负担的,区住建局(人防办)、消防大队支付相应图审费用的90%,剩余10%的图审费用在年度考评后集中支付(考评办法另行制定)。审查费用由建设单位自行负担的,建设单位按合同支付审查费用。
(二)审查机构出具审查意见书后,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审查后续工作无法继续进行的财政负担项目,相关部门支付 80%的图审费用,后续重新恢复审查的费用由建设单位自行承担。
(三)结算标准按《浙江省施工图联合审查结算标准》(浙建〔2017〕6 号)规定执行。
五、存档
(一)联合审查机构做好全套审查资料(含电子设计文件)归档管理工作。
(二)区住建局(人防办)、消防大队等部门按照部门职能和相关规定做好归档管理工作。
六、审查时限
施工图联合审查原则上不超过下列时限:
(一)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和概(预)算在 3000 万元以上的室内装修工程为 10 个工作日,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为 7 个工作日。
(二)幕墙等外立面装饰工程、概(预)算在 3000 万元以下的室内装修工程、附属钢结构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外环境及景观工程、基坑支护工程等专项工程为 7 个工作日。
(三)既有建筑涉及结构体系或受力改变的加固、加层、改造工程为 10 个工作日。
联合审查合同签订后开始起算联合审查工作时限,以上时限不包括修改回复和复审时间。
七、其他说明
区施工图联合审查受理窗口设立前的报审项目,建设单位向湖州市施工图联合审查受理窗口提交申请,审查费用属于财政负担的,审查机构与建设单位书面签订审查合同,根据审查包含的内容,需向区住建局(人防办)、消防大队共同、部分或单独见证确认,费用结算同上面第四条;审查费用由建设单位自行承担的,审查机构与建设单位书面签订审查合同(不需部门见证确认),费用结算按合同执行。
附件:1.送审表、审查意见书、审查合格书、技术复
表等各类统一格式审查用表(书)
2.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专用合同书
3.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流程框图
附件 1
各类审查用表
序号 | 编号 | 名称 |
1 | 附表 1.1 | 湖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送审表 |
2 | 附表 1.2 | 湖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房建(市政)审查意见书 |
3 | 附表 1.3 | 湖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消防审查意见书 |
4 | 附表 1.4 | 湖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人防审查意见书 |
5 | 附表 1.5 | 湖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防雷审查意见书 |
6 | 附表 1.6 | 湖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房建(市政)审查合格书 |
7 | 附表 1.7 | 湖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消防审查合格书 |
8 | 附表 1.8 | 湖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人防审查合格书 |
9 | 附表 1.9 | 湖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防雷审查合格书 |
10 | 附表 2.1 | 幕墙等外立面装饰工程设计技术复核表 |
11 | 附表 2.2 | 室内装修工程设计技术复核表 |
12 | 附表 2.3 | 附属钢结构工程设计技术复核表 |
13 | 附表 2.4 | 室外环境及景观工程设计技术复核表 |
14 | 附表 3.1 | 加固、加层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送审表 |
15 | 附表 3.2 | 加固、加层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 |
16 | 附表 3.3 | 加固、加层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
附件 1.1
湖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送审表
编号(审查机构填):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
建设单位 | 联系人 | 手机号码 | ||||||||||
设计单位 | 联系人 | 手机号码 | ||||||||||
勘察单位 | 联系人 | 手机号码 | ||||||||||
建筑面积 | m2 | 地上 | m2 | 工程概算投资 | 万元 | |||||||
地下 | m2 | |||||||||||
项目类型 | □ 新建□ 改建□ 扩建□ 住宅□ 公建□ 厂房□ 幕墙□ 室内装修□ 智能化 □ 附属钢结构□ 市政、道路、桥梁 □ 室外环境及景观□ 基坑支护 | |||||||||||
送审项目 | 单体名称 | 层数 | 高度(m) | 建筑面积(㎡) | 人防面积(㎡) | 火灾危险性等级 | ||||||
(楼号) | 地上 | 地下 | ||||||||||
描述(单体较多时可附页) | ||||||||||||
市政类项目 | 宽度: | 长度: | ||||||||||
审查内容(房建[市政]、消防、人防、防雷) | □房建[市政]□消防□人防□防雷 | |||||||||||
送 审 资 料 | 1 | 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或设计条件、其他相关审查意见 | ||||||||||
2 | 初步设计批复(不进行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提供方案设计批复) | |||||||||||
3 |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勘察外业见证报告 | |||||||||||
4 | 勘察合同、设计合同 | |||||||||||
5 | 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含人防工程平战转换设计方案、阴影区分人防区和非人防区战时平面图。含消防设计说明书、总平面布置图和消防给水总平面图) | |||||||||||
6 | 计算书(□结构、□建筑节能、□给排水、□电气、□暖通、□幕墙、□钢结构、□幕墙及外立面装饰工程结构安全性认定书、□道路桥梁) | |||||||||||
7 | 节能审查意见书、建筑节能评估报告书(表)、节能登记表;绿色建筑设计专篇、设计表、自评表(蓝图形式表达);高层日照分析报告 | |||||||||||
8 | 新建防空地下室的防护等级和战时功能确定表 | |||||||||||
9 | 主管部门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 |||||||||||
建设单位(盖章): | 受理日期:年 月 日 | |||||||||||
审查机构(盖章): | ||||||||||||
注:本表格由建设单位填写;一式二份,建设单位、审查机构口各执一份。 |
附表 1.2
湖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房建(市政)
审查意见书
审查机构(盖章): 第 页共 页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设计单位 | 专 业 | |||
审查意见 | 意见回复 | 确认意见 | ||
审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 专业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审查人确认 签字:
年 月 日 |
附表 1.3
湖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消防审查意见书
审查机构(盖章): | 第 页 共 页 | ||||
项目名称 | 审查编号 | ||||
设计单位 | 专 业 | ||||
序号 | 图 号 | 审 查 意 见 | 违规类型 | 意见回复 | 确认意见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审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 专业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审查人确认签字:
年 月 日 |
注:违规类型分为三类:A 类: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内容; B 类: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内容
附表 1.4
湖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人防审查意见书
审查机构(盖章): | 第 页共 页 |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设计单位 | 专 业 | |||
审 查 意 见 | 意见回复 | 确认意见 | ||
审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 专业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审查人确认 签字:
年 月 日 |
附表 1.5
湖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防雷审查意见书
审查机构(盖章): | 第 页共 页 |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设计单位 | 专 业 | |||
审 查 意 见 | 意见回复 | 确认意见 | ||
审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 专业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审查人确认 签字:
年 月 日 |
附表 1.6
湖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房建(市政)
审 查 合 格 书
审查机构: | 编号: | ||||
项目名称 | |||||
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 | 概算投资额(万元) | |||
建筑面积 | 地上: ㎡;地下层 ㎡(其中人防 ㎡) | ||||
建筑层数 | 地上: 层;地下 层 | ||||
结构型式 | 原合格证编号 | ||||
市政工程 | 宽度: | 长度: | |||
建设单位 | 联系人 | ||||
勘察单位 |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
设计单位 |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
审查结论 | |||||
(符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设计阶段 星等级要求)
审查合格,颁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审查人员(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审查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备案情况:
附表 1.7
湖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消 防 审 查 合 格 书
审查机构: | 编号: | |||||||||||||
项目名称 | ||||||||||||||
建设地点 | ||||||||||||||
项目概况 | ||||||||||||||
单体建筑 名称 | 结构 类型 | 耐火等级 | 层数 | 建筑 | 占地 | 建筑面积 | ||||||||
地上 | 地下 | 地上 | 地下 | 高度 | 面积 | 地上 | 地下 | |||||||
相关说明:
民用建筑相关说明:明确建筑类别(如一类高层,二类高层,多层等)各层的使用功能,如涉及装修工程,应明确装修所在楼层,装修面积,如涉及汽车库,应明确汽车库的楼层、停车数量和汽车库的等级。
工业企业相关说明:明确建筑火灾危险性。如涉及危化企业储罐,应明确储罐类型、数量、储存介质、储存容量、火灾危险性。如涉及危化企业的装置,应明确结构类型、高度、层数、火灾危险性等。
| ||||||||||||||
建设单位 | 联系人及电话 | |||||||||||||
勘察单位 |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
设计单位 |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
审查结论 | ||||||||||||||
审查合格,颁发《施工图设计文件消防审查合格书》。
审查人员: 建筑专业: 结构专业: 装修专业: 给排水专业: 电气专业: 暖通专业:
法定代表人: 审查机构:
年 月 日
|
附表 1.8
湖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人 防 审 查 合 格 书
审查机构: | 编号: | |||||||
项目名称 | ||||||||
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 | |||||||
工程类型 | 防护等级 | |||||||
战时用途 | 平时用途 | |||||||
建筑面积(㎡) | 使用面积(㎡) | |||||||
掩蔽面积(㎡) | 战时掩蔽人数或 物资(人或 m³) | |||||||
详细技术指标见“人防工程设计情况一览表” | ||||||||
建设单位 | 联系人 | |||||||
勘察单位 |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
设计单位 |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
审 查 结 论 | ||||||||
审查合格,颁发《施工图设计文件人防审查合格书》
审查人员(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审查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备案情况:
人防工程设计情况一览表
防护单元 编号 | 战时功能 | 防护(化) 等级 | 出入口 数量 | 建筑 面积 | 使用 面积 | 掩蔽 面积 | 掩蔽 人数 |
注:地下室总停车位数量 个,其中人防区 个。 |
附表 1.9
湖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防 雷 审 查 合 格 书
审查机构: 编号: | ||||
项目名称 | ||||
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 | |||
结构类型 | 气 候 区 | |||
建筑面积(㎡) | 防雷等级 | |||
建筑高度(m) | 层 数 | |||
建设单位 | 联 系 人 | |||
勘察单位 |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
设计单位 |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
审 查 结 论 | ||||
审查合格,颁发《施工图设计文件防雷审查合格书》
审查人员(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审查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备案情况:
附表 2.1
幕墙等外立面装饰工程设计技术复核表
工程项目名称: | |||
专项工程设计单位: | |||
技术复核单位(主体设计单位): (盖章)年 月 日 | |||
专业 | 技术复核内容 | 技术复核 结论 | 专业负责人签字 |
建筑 专业 | 幕墙的类型及立面设计,包括分格尺寸、开窗位置、材料品种(玻璃、铝板或复合铝板、石材面板、骨架材料等)及色彩,是否符合主体建筑的设计要求 | ||
幕墙设计、附属钢结构是否符合主体工程建筑节能设计的要求 | |||
防火分区及层间防火构造能否满足主体 建筑设计要求 自然排烟房间的自然排烟窗位置、开启 方式及有效开窗面积是否满足主体建筑 设计要求 | |||
结构 专业 | 风和地震荷载、竖向荷载取值是否符合主体结构设计的要求 | ||
预埋件的位置和支座反力是否满足主体结构设计的要求 | |||
设有层间支座时,其位置和受力是否与主体结构设计一致 | |||
钢结构 | 主体结构对幕墙设计的其它方面的要求 | ||
电气 | 防雷等级和避雷系统的大样设计是否符 合主体建筑设计要求 |
注:本表由建设单位提供。如专项工程设计由主体工程设计单位设计,则不填此表。
附表 2.2
室内装修工程设计技术复核表
工程项目名称: | |||
专项工程设计单位: | |||
技术复核单位(主体设计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 |||
技术复核内容 | 技术复核结论 | 专业负责 人签字 | |
室内装饰工程的设计是否造成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及使用荷载的变化,是否影响建筑主体结构的安全 | |||
工程的设计改变原建筑主体工程的防火设计 | 防火分区 | ||
安全疏散 | |||
建筑防火构造 | |||
消防用水 | |||
灭火系统 | |||
报警系统 | |||
电气防火 | |||
用电负荷 | |||
防排烟系统 | |||
装饰工程设计是否改变主体工程设计中节能、环保、卫生等方面的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 |||
注:本表由建设单位提供。 |
附表 2.3
附属钢结构工程设计技术复核表
工程项目名称: | |||
专项工程设计单位: | |||
技术复核单位(主体设计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 |||
技术复核内容 | 技术复核结论 | 专业负责人 签字 | |
结钢构 | 钢结构支座分布位置、支座反 力、支座构造是否满足原设计 要求。 | ||
建筑专业 | 是否影响原来主体工程的节 能设计要求 | ||
电气专业 | 是否影响原来主体工程的节 能防雷要求 | ||
注:本表由建设单位提供。 |
附表 2.4
室外环境及景观工程设计技术复核表
工程项目名称:
专项工程设计单位:
技术复核单位(主体设计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专业负责人
技术复核内容 技术复核结论
签字
地下室顶板荷载能否满足原设计要求
地下室外墙外侧地面的荷载情况能否满足原外墙设计时采用的地面堆载取值的要求
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布置等消防要求
无障碍设计、场地竖向设计
平面布置及用地指标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如:停车位、绿地率等
注:本表由建设单位提供。
附表 3.1
加固、加层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送审表
编号(审查机构填):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
工程名称 | ||||||
现建筑面积 | 地上 m2 地下 m2 | 建设地点 | ||||
原建筑面积 | 地上 m2 地下 m2 | 建筑高度 | ||||
建筑层数 | 地上 m2地下 层 | 结构类型 | ||||
建设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勘察单位 | 联系人 | 资质等级 | ||||
联系电话 | 证书编号 | |||||
现设计单位 | 联系人 | 资质等级 | ||||
联系电话 | 证书编号 | |||||
原设计单位 | 联系人 | 资质等级 | ||||
联系电话 | 证书编号 | |||||
建筑改造工 程类别 | □重大变更建筑改造 □地基基础加固 □主体结构加固 □竖向加层 □其他 | |||||
改造工程 涉及专业 | □建筑 □结构 □给排水 □电气 □暖通 | |||||
改造工程 审查涉及 内容 | □房建 □消防 □人防 □防雷 | |||||
送审资料 | 1、建设单位针对既有建筑加固、加层、改造出具的情况说明(加盖单位 公章) 2、既有建筑加固、加层、改造设计方案(可研报告)及政府主管部门的 批复(包括技术论证意见) 3、规划部门关于建筑改造工程的审批文件 4、既有建筑结构安全性评定报告、抗震鉴定报告 5、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6、全套施工图纸(含消防设计说明书、总平面布置图和消防给水总平面图) 7、既有建筑的原竣工图纸及相关设计文件 8、结构及其他相关专业计算书 9、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外地进浙备案登记证份 10、其他: | |||||
建设单位(盖章): |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审查机构(盖章): | |||||
注:本表由建设单位填写,此表一式两份,建设单位和审查机构各执一份。 |
附表 3.2
加固、加层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审 查 意 见 书
审查机构(盖章): 第 页共 页 |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主体设计单位 | 现设计单位 | |||
审查内容(房建、 消防、人防、防雷 | 专 业 | |||
审 查 意 见 | 意见回复 | 确认意见 | ||
审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 专业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审查人确认 签字:
年 月 日 |
附表 3.3
加固、加层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审 查 合 格 书
审查机构名称: 编号:
项目名称 | |||
建设单位 | |||
建设地点 | 主体合格书编 | ||
专项设计单位 |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
主体设计单位 | |||
审查内容(房建、消 防、人防、防雷) | |||
审 查 结 论 | |||
审查合格,颁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审查人员(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审查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备案情况:
附件 2
合同编号:
湖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
文 件 联 合 审 查 专 用 合 同 书
项 目 名 称:
委 托 方(甲方):
审 查 方:
见 证 方:
费用承担方(打“√”提示):委托方( )、
住建( )、消防( )、人防( )
签订地点:湖州市 县(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在遵循自愿、
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就 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或概(预)算 元整]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联合审查,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审查的内容
(一)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房建(市政)、□消防、□人防、□防雷];
(二)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三)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含绿色建筑标准标准要求),审查合格书
中注明绿色建筑等级;□
(四)是否符合地方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如太阳能一体化、建筑产业化等。
(五)设计单位是否越级或超范围承接业务。
(六)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
的图章和签字;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其他内容。
二、审图工作时限及起算方式
(一)审查方在收到完整的报审资料并与委托方签订合同之后 个工作日内向
委托方出具审查意见书;一次审查符合要求的直接出具审查合格书,需要修改补充的,
经修改完善后,复审符合要求出具审查合格书。
(二)以上工作时限不包括修改回复和复审时间。
三、委托方的协作事项
在合同签订生效前,委托方应向审查方提供以下资料:
1、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或设计条件、其他相关审查意见
2、初步设计批复(不进行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提供方案设计批复)
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勘察外业见证报告
4、勘察合同、设计合同
5、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含人防工程平战转换设计方案、阴影区分人防区和非人防区战时平面图。含消防设计说明书、总平面布置图和消防给水总平面图)
6、计算书(□结构、□建筑节能、□给排水、□电气、□暖通、□幕墙、□钢结构、
□幕墙及外立面装饰工程结构安全性认定书、□道路桥梁)
7、节能审查意见书、建筑节能评估报告书(表)、节能登记表;绿色建筑设计专篇、
设计表、自评表(蓝图形式表达);高层日照分析报告
8、新建防空地下室的防护等级和战时功能确定表
9、主管部门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审查费用及其支付
(一)本工程联合审查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整。其中房建(市政)审查费元,消防审查费 元,人防审查费 元。
(二)支付办法有两种,第一种是由委托方支付,第二种是由政府相关部门支付,
本合同是第 种支付办法。
委托方自行承担费用的,自合同签订之后的 日内向审查方支付 %审查费计人民币 元,剩余部分审查费在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日内向审查方支付。
财政负担审查费用的,自出具审查合格书后 1 个月内相关部门向审查方支付 90%审查费,计人民币 元整。其中房建(市政)审查费 元,消防审查费 元,人防审查费 元。剩余10%审查费待年终考评后集中支付;出具审查意见书后由于委托方原因导致审查后续工作无法继续进行的,自出具审查意见书一个月内由相关部门向审查方支付 80%审查费,计人民币 元整。其中房建(市政)审查费 元,消防审查费 元,人防审查费 元。后续恢复审查的按《湖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程序规定》执行本项。
五、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及时向审查方提供施工图审查所需的全套资料,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负责;(二)协调督促勘察、设计企业按照审查方的审查意见及时修改设计文件;
(三)委托方对审查意见有疑义,无法协调解决的,可报相应主管部门协调;
(四)委托方收到审查合格书后,可在电子图审系统中打印具有二维码认证的审后施工图。
(五)委托方应保护审查方的审查成果,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
(六)审查方出具审查意见书后,由于委托方原因导致审查后续工作无法继续进行
的财政负担项目,后续重新恢复审查的费用由委托方自行承担。
六、审查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安排符合审查内容及专业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审查工作;
(二)保证审查时限和审查质量;
(三)审查工作完成后,除应存档的资料外,审查方应将委托方提供的其它资料归
还委托方,并负保密义务;
(四)收取图审费用时,审查方应向费用承担方出具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式发票;
(五)审查方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所审查项目在相应资格范围之外的,应终止审查并
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委托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延期支付审查费,每逾期一天应承付合同额万
分之二的违约金;委托方提供不真实送审资料和随意压缩审查期限的,需接受法律法规
的相应处罚处理。
(二)审查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规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延期交付审查成果的,
每逾期一天应承付合同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并承担年度考评办法中相应规定的处理。
审查成果中的审查内容存在质量问题的,除接受法律法规的相应处罚处理外,给委托方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未造成损失的,审查方还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八、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项目所在地相关
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若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项目所地的
人民法院起诉处理。
九、其它
(一)本合同经当事人签章签字(财政负担项目需部门见证)后生效,双方履行完
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见证方 份。
(三)未尽事宜,由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 甲方 | 单位名称 | (盖章) | |||||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 (盖章) |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
审查方 乙方 | 单位名称 | (盖章) | |||||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 (盖章) |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
见证方住建 | 单位名称 | (盖章) |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
见证方消防 | 单位名称 | (盖章) |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
见证方人防 | 单位名称 | (盖章) | |||||
单位名称 |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